全面規范學校收費行為,繼續完善學校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領導機構和工作機制,并緊緊圍繞群眾反映強烈的教育亂收費問題,標本兼治,綜合治理,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家長委員會工作具體實施方案(精選3篇),希望大家閱讀之后有所收獲。
學校家長委員會工作實施方案 篇1
為切實做好校園周邊環境治理,加強疫情防控,營造安全、清潔、有序的校園周邊環境,結合實際,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落實學校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強學校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切實消除各類安全隱患,使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綜合環境得到明顯改善,為學校創設良好的教育教學環境。
二、任務分工
(一)派出所:負責加強學校周邊社會治安,依法快速嚴厲打擊侵害學生安全的犯罪活動;加強學校上學、放學期間周邊交通秩序巡控;督促相關派出所與學校建立“點對點”“一鍵報警”快速反映機制,加強對學校保安人員的管理、培訓;依法做好校車駕駛人資格審查、審驗和校車檢驗合格標志核發工作;依法依規快速查處未經許可從事集中接送學生上下學行為的車輛,查處校車超員、超速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協同學區開展校車安全培訓,開展交通安全教育;依法打擊查處散布謠言、隱瞞流行病學史等影響學校疫情防控和正常教學秩序的違法行為,及時處置有關不良事件。
(二)市場監管所:負責做好學校疫情防控所需日常生活用品市場供應,協調學校食堂大宗物品規范采購等事宜;加強對學校食堂的監管指導,加強對供餐企業、配送企業的監管,加強對校園周邊食品安全的監管,做好校園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調查處置工作。
(三)衛生院:會同教育部門做好學校疫情監測,提出學校疫情防控意見建議,指導學校開展疫情防控;與學校建立聯動機制,為每所學校確定一所定點聯系醫院,并開通發熱門診綠色就診通道;選派專業醫務人員“一對一”進駐學校,對發熱師生進行初步診斷,提出建議;選派疾控人員到校培訓應急處置、隔離場所設置、日常消殺等工作;做好“五類重點人群”等相關人員的核酸和血清檢測工作;做好學校飲用水監測、季節傳染病防治及校園食品安全突發事件人員救治工作。
(四)執法中隊:規范和取締校園及周邊小攤小販,治理校園周邊車輛亂停亂放,負責校園周邊環境秩序綜合整治。
(五)供電所:排查校園及周邊用電線路安全隱患,負責做好對學校用電的正常供應,并做好學校應急用電保障工作。
(六)規劃辦:負責校園內建筑的安全排查鑒定;協調督促指導學校做好校園建筑物的維修、加固和管理;負責在建學校、幼兒園建筑的安全監督管理;協調供水、供氣等企業保證學校使用安全,做好突發情況的應急處置工作;牽頭專班解決學校建設存在的消防驗收等遺留問題。
(七)安監所:指導做好對校園危險化學品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監督檢查;對應急救援工作提供專業技術指導。
(八)交警中隊:負責做好校園周邊交通秩序的維護,特別是上下學期間師生交通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一)集中整治。從5月29日開始,聯合派出所、市場監管所、綜合執法中隊等單位,開展為期15天的集中整治活動,全面排查和治理校園周邊的安全隱患和環境衛生,治理亂停亂放和小攤小販,加強培訓機構管理。
(二)加強日常監管。落實派出所、市場監管所、綜合執法中隊等單位的職責,每天巡查不少于一次,每月聯合執法一次。在上下學時段,加強執法,確保上學和放學秩序,優化學校周邊環境。
(三)落實責任。壓實各聯防聯控單位的監管責任,各負其責,切實整治學校安全隱患,治理學校周邊環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學區、派出所、市場監管所、執法中隊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加強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工作推進。
(二)提高政治站位。各單位充分認識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和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切實增強政治站位和工作責任感,確保各項整治措施落實到位,確保校園周邊環境安全和衛生整治取得實效。
(三)加強聯防聯控。強化齊抓共管,公安、執法、市場監管、醫院、供電等單位要發揮自身職能,著力筑牢校園安全穩定工作防線,確保師生安全和校園穩定。
(四)建立長效機制。建立校園周邊環境的綜合治理的長效機制,領導小組定期研究,定期會商,聯合執法,開展校園周邊環境安全隱患排查、疫情防控和環境治理,確保創設一個安全衛生、整潔有序的校園周邊環境。
學校家長委員會工作實施方案 篇2
根據市教育局《推行崗位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學校黨委和實訓基地黨支部(以下簡稱校黨委)決定在學校和實訓基地開展崗位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結合學校實際,以崗位廉政風險防控為載體,以積極預防為核心,以強化管理為前提,以完善措施為手段,建立融制度、監督于一體,從源頭上有效防控廉政風險的新機制,推動學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深入開展。
二、目標任務
崗位廉政風險防控與崗位職責、業務工作流程緊密結合,以本學期將實施的崗位職責考評為切入點,以清權確權和廉政風險排查、評估、防控為主線,以監督制約和規范權力運行為核心,以建立思想防線、制度防線、科技防線為主要內容,積極構建“政策陽光化、權力明晰化、責任全員化、風險明示化、管理精細化、防范科技化”的防控體系。
三、崗位廉政風險排查和評估
以保證職務行為的廉潔性為目的,圍繞業務工作運行中的各個環節,著重從三個方面查找廉政風險:
(一)崗位履責風險。黨員干部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由于受自身思想水平和外部環境的影響,可能發生在工作紀律、工作作風和工資績效等方面的潛在風險。如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一崗雙責”,違反廉政準則和廉潔自律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私利,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獨斷專行或軟弱放任,失職瀆職、不作為或濫用職權等問題。
(二)業務流程風險。因未能對業務流程各環節進行細化分析和固化,致使在權力運行過程中存在潛在風險。如分工不明確、流程不清晰、銜接不緊密、標準不統一、監督不到位等問題。
(三)規章制度風險。根據經濟社會發展變化以及黨風廉政建設形勢任務的發展和管理的需要,查找學校以及部門制度設計陳舊滯后或執行不力等方面的潛在風險。如完善制度不及時,制度設計有漏洞,制度可操作性不強,落實制度不到位,權力運行失去有效監督等問題。
根據學校、處室(含教學部)業務職能和個人崗位職責,對行政管理權和業務處置權進行全面梳理。認真剖析業務職能和崗位職責演化出來的權力運行軌跡,從三個層次排查崗位風險:
(一)領導崗位風險。領導班子成員重點查找在“三重一大”(重大事項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使用)等方面容易產生腐敗行為的廉政風險及表現形式,填寫《黨委班子成員廉政風險識別和防控表》。
(二)中層處室(含教學部)負責人崗位風險。根據職責定位,查找處室(含教學部)負責人在履行職責、執行制度、行使業務處置權和內部管理權等方面存在和潛在的廉政風險內容及表現形式,填寫《處(科)室崗位廉政風險識別和防控表》。
(三)一般崗位風險。非領導崗位和工作人員對照崗位職責、工作制度,查找個人在履行職責、執行制度和職權行使方面存在或潛在的廉政風險內容及表現形式,填寫《個人崗位廉政風險識別和防控表》。
對查找出的風險點,從風險發生的幾率、危害程度、形成原因等方面進行評估,劃分為三個等級,一級表示風險大,二級次之,三級較小。同時,根據崗位職權大小和風險點多少確定風險等級:
一級指重要風險崗位。指直接行使行政審批、人事管理、財務管理、物資采購供應等重要權力的崗位;
二級指中級風險崗位。指具有建議、審核、監督和執行等職責,直接行使部分上述權力的`崗位;
三級指一般風險崗位。指基本沒有行政許可、行政處罰、項目審批權,較少或基本不掌握人、財、物管理權的崗位。
四、崗位廉政風險防控
(一)分級自控完善制度。個人針對查找出的風險點,制定具體的防范措施。學校、處室(含教學部)在對每項業務流程梳理、查找風險點的基礎上,針對工作規程和監督管理上的薄弱環節,研究制定相應的防控措施,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機制。
(二)進行業務流程再造。通過風險排查,對崗位職能設置中存在的流程不科學、銜接不緊密、職責不明確、監管不到位等問題,重新設計和構建制度,完善和明確工作程序,確保崗位職能設置和業務流程順暢、精簡,做到既相互協調又相互制約,有效規避風險。
(三)開展崗位風險教育。結合學習中央新頒布的《廉政準則》,有針對性地開展與崗位職責相關的黨紀條規、法律法規、職業道德教育。通過學習教育,使廣大黨員干部牢固樹立“風險無處不在、防范人人有責”的全員責任風險意識,提高在實際工作中發現、防范風險的能力。
(四)建立和完善高風險崗位定期交流輪崗制度。對風險等級高或群眾反映比較集中的重點崗位,要按照有關規定,落實和完善干部定期交流輪崗制度,并做好干部的內部輪崗、跨處室交流,形成科學、合理、規范的用人機制。
五、方法步驟
(一)動員部署(9月17日)
召開動員大會,進行安排部署。認真學習局黨委有關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為開展崗位廉政風險防控工作打好思想基礎。
(二)風險排查和評估(9月下旬)
在風險點的排查和評估中,主要采取“個人找、互相查、處室審、群眾評、班子定”的辦法,圍繞領導崗位、中層崗位、一般崗位三個層次,查找崗位履責、業務流程、規章制度方面的風險。對查找出的風險點,要通過一定形式征求社會各界尤其是管理服務對象的意見。
(三)風險防控(10月份至12月份)
針對查找并確定的廉政風險點,進行風險剖析,有針對性地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認真做好完善工作流程、細化工作標準、修訂完善制度、健全監控手段等方面的工作。適時召開教代會,審議崗位督查考評工作相關文件,成立督查考評小組,將日常考核與廉政風險防控結合起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堅持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強化部門主體意識,形成依靠群眾、各負其責、上下聯動的工作格局。校黨委成立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
(二)明確責任分工。崗位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實行按級負責的原則。主要領導要切實履行“一崗雙責”,帶頭查找廉政風險,帶頭制定和落實防控措施,對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和單位的崗位廉政風險防控工作負總責;領導班子成員要各負其責,根據責任分工抓好分管處室、教學部和自身的黨風廉政建設,對分管處室、教學部負責人的崗位廉政風險防控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處室、教學部負責人要對所屬人員崗位廉政風險點的查找、風險等級的劃分嚴格把關審核,對防控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三)強化評估考核。對查找的風險點不全、不深,風險等級劃分不合理、不準確,防控措施不具體、不完善的,要責令重新查找、評估。要實施動態化管理,結合崗位職責變化、行政職能轉變和預防腐敗工作新要求,及時調整風險防控內容,修訂完善防控措施。要把此項工作納入對處室、教學部、個人的崗位目標考核,開展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目標考核。
學校家長委員會工作實施方案 篇3
一、指導原則與目標
本實施方案以加強家校聯系、促進教育合力為核心,旨在通過家長委員會的設立和運作,進一步提升學校教育的質量和效果,為學生的全面發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組織構成與職責
家長委員會由熱心教育事業、具有一定組織協調能力的家長代表組成,設主任、副主任及委員若干名。
家長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參與學校教育活動、協助學校進行家庭教育指導、反映家長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要求等。
三、工作內容與方式
定期召開家長委員會會議,討論學校教育工作、學生成長等問題,提出合理建議。
組織家長參與學校組織的各類活動,如開放日、親子運動會等,增進家校之間的情感交流。
開展家長學校活動,提高家長的教育素養和家庭教育能力,促進家校共育。
建立家長志愿者隊伍,協助學校開展各類公益活動和教育教學工作。
四、工作機制與保障
學校將為家長委員會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資源支持,確保其工作的順利開展。
家長委員會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確各成員的職責和分工,確保工作的`有序進行。
學校將定期對家長委員會的工作進行評估和總結,及時發現問題并改進工作。
五、激勵與約束
學校將設立家長委員會工作優秀獎項,對表現突出的家長委員會成員進行表彰和獎勵。
對于未能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規定的家長委員會成員,學校將進行提醒和糾正,必要時可進行調整或撤換。
本實施方案旨在明確學校家長委員會的工作內容、方式和機制,為家校合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我們期待通過家長委員會的積極參與和努力,共同為學生的成長和發展創造更加美好的環境。
